阅读量:3739 发布时间:2017-06-16
经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认定,我院符合遴选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十项条件。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公布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》(晋经信投资函﹝2017﹞218号),我院入选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。
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价机构职责:
(一)受省经信委委托,负责审核项目技术先进性、项目可行性,审核项目完工评价、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核定和核实贷款/自有资金贴息补助额度和专项资金核算。
(二)检查企业各项材料的完整性、合规性和真实性。
(三)向省经信委提交企业项目评审意见报告。评审意见报告包括项目技术先进性、项目可行性报告,项目类别、建设规模、开竣工时间,项目进度,核实贷款/自有资金贴息补助额度,提出补助/贴息资金额度建议等。
(四)第三方机构应当为委托方提供技改项目完工评价报告。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包括:项目类别、建设规模、开竣工时间、工程质量评定、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评价,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和带动投资、拉动金融报告。